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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路桥2012年2月17 日,成都路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、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》使用募集资金7,600 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。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。 2012年8月14日,公司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,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,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。 2012年8月28日,成都路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,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,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。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。 2013年2月25日,公司已将7,6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。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。 2013年3月5日,成都路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,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,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。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。 谢谢!
08月13日 09:27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