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直通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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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和新材您好,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。根据国家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01)的规定,公司所在区域的燃煤锅炉自2001年起执行200mg/m3的烟尘排放标准,公司锅炉均达标排放。2013年5月24日,《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2374-2013)发布,要求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50mg/m3的烟尘排放标准,2015年1月1日起执行30 mg/m3的烟尘排放标准。新标准发布后,公司高度重视,已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烟尘排放,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除尘技术进行多次考察论证,现已开始对原有的除尘设施进行改造,计划将排放标准一次性提高到30 mg/m3以内。本次改造方案的设计、实施周期较长,预计年内可全部完成。谢谢!
05月13日 10:58

